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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物业】老物业走了,新物业不愿接手,这是为什么?

【物业】老物业走了,新物业不愿接手,这是为什么?

2019/07/19 1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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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目前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看,包干制收费已经显露出十分明确的弊端。主要体现在:第一、由于经费包干,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,物管企业想尽办法摊薄成本,他们可以通过聘用素质低的员工来降低公司的工资支出,可以使用低廉的“三无”产品,比如说保洁材料,来降低自己的弹性成本,这种“节约”的短期行为实际上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;第二、对物管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,由于物管公司的短期行为,一个新开的楼盘三年、五年就会成为一个烂摊子,老的物管公司到期不做了,往往没有新的物管公司接手,整个行业难以健康发展。在上海已经出现了几起“有人出、无人进”这样的案例,退一步讲,即使新物管公司接管,恐怕也只是烂摊子一个。

 

正是由于包干制有以上的弊端,国际上已经完成从包干制到酬金制的理性转换,形成了物业管理收费一般都实行酬金制的惯例。以美国为例,业主交的公寓的维护费直接交到大厦公寓帐户里。然后大厦业主管理委员会再提2%-7%作为管理费交给物管公司,作为管理公司的酬金。众所周知,我国大陆的物业管理是从香港地区学来的,而香港90%以上的物业也是实行酬金制的。

 

最后,物业是多元的,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参差不齐,物业管理的水平与层次也是迥然不同的,规定一个最高收费的硬性标准,走一条与物管收费发展趋势相悖之路,疑似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。

 

笔者认为,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,就物业管理收费而言,政府要做的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,规范物管公司的服务行为,减少业主的违规之举,以解决物管收费难的根源问题,达到治本之目的,而不是推行一个“治标不治本”的收费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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